关丹一名华裔女子昨天使用PahangGo Apps手机应用程式,支付了关丹市政厅8小时的停车费,不料相隔一小时后却接获执法人员开出的乌龙停车罚单,让她大表不满。
本报读者邱镜颖向记者投诉表示,她于昨天上午9时许以PahangGo Apps支付有关停车费,系统也即刻从她的PahangGo户头内扣除了480点积分(即4令吉80仙),系统同时亦显示开始倒数扣除剩余的停车时间。
然而,当她把事情办理好,于上午10时许来到关丹哈芝阿都拉曼路的停车格取车时,却发现车镜上夹着一张由市政厅执法人员开出的30令吉停车罚单,开罚理由是没有展示停车固本(Kupon tidak dipamerkan),并限她在30天内缴付罚款,否则逾期缴付将令罚款额提升到300令吉。
诺卡玛华蒂:女事主星期一可到关丹市政厅总部法律组处理问题。(档案照)
市厅指须向PahangGo公司投诉
她感到不解,于是在昨天下午来到关丹市政厅总部的服务柜台投诉,当时柜台职员听取了她的申诉后表示,这问题与市政厅无关,她必须向PahangGo公司投诉。
「我当时也向他展示了手机里的PahangGo,以证明我已经付款,而且停车剩余时间的倒数仍然在运行着,这说明我停车时间依然有效,但是对方说这系统与市政厅不同步,因此必须到PahangGo公司位于布特拉广场(Putra Square)的办事处投诉。
「我来到布特拉广场,但那里的人却说PahangGo办事处已经搬迁到KotaSAS,我尝试致电该公司,却没有人接听,因此投诉无门。
」邱镜颖不满地表示,既然她已经通过PahangGo支付停车费,而且系统也显示正常运作,市政厅执法人员却没有通过系统查阅清楚,就以「没有展示停车固本」的理由向她开出乌龙停车罚单,当局应该取消这张罚单,而非把问题抛回给市民本身及PahangGo。
市厅:可到法律组解决
另一方面,关丹市政厅公关诺卡玛华蒂今天透过本报了解了邱镜颖的情况后,要求她于下个星期一办公时间,带着有关罚单来到关丹市政厅总部法律组(Bahagian Undang-undang)以便解决问题。
邱镜颖向记者展示本身以PahangGo缴付了泊车费,却在泊车有效时间内接获一张泊车罚单,开罚理由是没有展示泊车固本。(照片由事主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