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日夫妻百日恩,如果是十年的夫妻,那该有多少恩?然后却一夜可以勾销?男人会为小三离婚吗?那些成功上位的小三后来都怎么样了?
台湾一名83岁老翁年轻时经营公司有成,但婚后与多名女子交往, 不仅把小三接回家,逼得妻子只能回娘家住。他还在妻子罹患乳癌时,不闻不问。
他也曾向妻子借款1000万新台币(约48万新元)至今也未归还,反而替外遇对象买房置产。妻子认为两人分居12年,完全无交集,老翁散尽家产流落疗养院后,却要求她与孩子奉养,因此向法院诉请离婚。高雄地院审理后,判准离婚。
据报道,两人于1987年结婚,育有一子。2001年妻子带着孩子前往美国念书,没想到2002年老翁事业失利,把原本送给妻子的台北房子卖掉,还接小三回高雄住家同居。
老翁在2008年,逼妻子离开家里,妻子只好投靠娘家,两人分居至今。老翁一直以来对她不闻不问,未曾给予生活费,也未偿还拖欠的1000万万新台币(约48万新元),却去买房子给小三住。
老翁辩称,婚后初期两人相安无事,他早年事业有成,对妻子照顾有佳,也照顾很多女性友人,只是晚年事业中落后。他指妻子在2008年间不顾夫妻情谊,卷款搬离住处,拒绝与他同居。
现年83岁的他,穷困潦倒,身体有诸多病痛,妻子没有前来探视,让他只能孤苦无依的暂住在高雄荣民之家。因此不希望离婚,请求驳回告诉。
不过,老翁前公司的会计指老翁常常带女友吃饭,也会向饭局人士介绍女友等。在高雄认识老翁的人都知道他的女友不只一个,老翁的妻子知情,但也管不了老翁。
会计也指老翁妻子在2008年离家后,没有带走家中财产,老翁依旧戴着名贵珠宝。老翁儿子表示,常听到父母因父亲喜欢交女友事件起争执,而母亲罹癌期间,父亲也未曾探望或照顾她。他现在只希望父母能赶紧离婚,不然母亲会为此事感到烦恼。
对此,高雄地院认定老翁确实有逾越已婚男女分际,将夫妻情谊消磨殆尽。老翁也未能举证说明妻子有卷款潜逃一事,因此最终判准两人离婚。全案仍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