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5岁翁姓华青被指使用联名购屋、投资生意、购买保险等方式,向身边长辈骗财,甚至未婚妻也中招,前后骗走320万令吉。
事主林小姐(31岁)与翁姓男子认识7年,且为翁姓男子的未婚妻。
她指出,在认定双方关系后,翁男送她2间价值250万令吉的房子。“期间对方要求共同开设一个联名户头及个人定期户头,以及在文件上签名,我未想到其中一份文件属于银行房贷文件。”“这2间房子每月需还贷1万1000令吉,我根本无法缴付,只能等待房子被拍卖。”
她说,翁男也在行管令期间多次向她借钱,前后借了大约10万令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