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一份高薪的工作的前提是没有休假日,你觉得合理吗?
根据星洲日报报导,近日在社交媒体流传一则聘请女佣的告示,月薪高达RM2500,但条件是要会煮印度美食,且没有休假日,也就是一年365天都需要工作。
目前大马的女佣薪水佣金大约是RM1000,因此这起聘请女佣的告示所开出的“高薪”,迅速引起了网民的注意,但很快就有眼尖的网民们发现,这份工作看起来高薪,实则非常刻薄!
不少网民看了贴文后怒斥:
“太刻薄了!” “这不是请帮佣,是把人当奴隶!” “是请女佣还是卖身变猪仔?”
部分网民则表示,居住在孟沙一带都非富则贵,所以可以开出“高薪”。如果收人钱财的话,就只能埋头苦干了,这就是高薪背后需要付出的惨痛代价。
实际上,在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下,员工基本的权利是可享有1天的假日。至于有轮班制的工作,员工休息时间若不少过30小时,就会被列为假日,而如果遇上假日或是公共假期,员工需要上班,雇主就必须提供补假或加班费,否则就会遭到对付。
如果高薪的背后,是需要牺牲休假日,全年工作的话,你会接受吗?